2006年4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重庆视察时说:“体现社会公平最主要的就是教育的公平。”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主席在全国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指出:“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一判断更是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教育公平,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乃至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之一。在教育上体现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有享受教育的机会,这是国家的政策,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2010年7月,中央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这个描绘中国教育未来10年改革发展路线图的纲领性文件中,鲜明地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理念贯穿始终。
2013年8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强调,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推进教育公平,关键还得靠改革。
2013年9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29个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专门赴大连看望大连第二十中学新疆班师生,并与大连市支援西部地区及西部在大连进修的教师座谈。李克强强调“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2013年10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努力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的专题报告中指出,今后,将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降低部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比例,将更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要求各地各高校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完善规则和办法,建立健全逐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长效机制。同时,严格规范自主招生、艺术体育类文艺特长生的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为农村学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