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B市一中院清河法庭的民事法官,老章主要负责审理各类人身和财产纠纷,诸如遛狗绳没抓牢而绊倒了路人,对方要求赔偿的;办了健身房会员卡却发现健身房跑路,要求退费的……这些看似“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子,都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甚至是生计问题,因而更考验法官的审判担当和司法智慧。
“章法官,我家西瓜地里的秧苗今年长得又慢又弱,这都是因为隔壁养鸭厂的鸭毛吹到我家西瓜地,影响了秧苗生长,我要求养鸭厂赔偿损失。”
“这大风把鸭毛吹到哪儿也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啊,再说了,你怎么证明你家西瓜秧苗没长好是因为这个原因?”
要证明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并非难事,法官可释明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但这么做会导致诉讼成本增加,并且难以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因此,老章选择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是有责任采取措施防止鸭毛到处乱飞的。”“如果申请司法鉴定,不仅程序繁琐、耗时长,还要花很大一笔鉴定费。”他向被告明确了养鸭厂对乱飞的鸭毛负有妥善处理义务,同时又向原告善意提醒了启动司法鉴定的相关流程和成本。“都是老街坊了,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闹得太僵,估计你们自己心里也不舒坦,还不如和和气气协商解决。”经过老章的反复调解,农户们的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许多邻里纠纷和拆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案件基础事实多涉及土地的“四至”和房屋现场状况。对于此类案件,为了明确案件事实,为法律适用打下基础,老章经常赴现场开展调查勘验工作。
有一次,为了查清涉案土地的“四至”和地上物残留情况,老章冒着烈日酷暑,整整走了四五公里,围着地界细致查看,并就重点问题现场询问当事人。他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都被当事人看在眼里。虽然这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终被依法驳回,但他在接到判决后,主动电话联系老章,“我不上诉了,您的判决我服”。
老章所在的B市一中院清河法庭位于清河农场,作为B市的“飞地”,清河农场处在T市岭河区境内。清河法庭也因此远离B市,扎根清河地区,一部分职责就在于审理当地的民事案件。
在一起案件中,大货车行驶时车厢自行升起,将道路中的通信电缆线剐断。在诉讼过程中,由于事故发生已过一段时间,相关证据已经灭失。B市清河电力电讯所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向T市岭河区交警支队调取事故原始证据。最终在证据支撑下,损失得以认定,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然而老章并没有止步于此。
通过梳理此前的大量道路交通案件,他认为当事人向交警支队申请调取事故原始证据并非个案。那么,在调取证据的工作衔接方面是否有优化提速的空间呢?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清河法庭先后多次与B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沟通协商,最终清河法庭与T市岭河区交警支队针对调取交通事故原始证据建立了协同机制,保障了道路交通案件的快速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老章还主动梳理当地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和时间,及时向岭河区交警支队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关治理建议。“我们现在在几个主要路段都专门设置了检查口,并向通行者发送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警示信息。”岭河区交警支队余支队长介绍。
不能就案论案,老章时常这样告诫助理,对于老百姓身边的这些案子,法官的审判工作不仅仅是判断题那么简单,还可能既是兼顾多方利益的多选题,又是需要延伸审判职能的论述题。法官面对的是一张包括了多种题型的试卷,只有把每一道题都答好了,才能得高分。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当事人的一个“服”字,邻里之间再次紧握的双手,社会治理细之又细的变化……这些都能让所有办案的劳累烟消云散。“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这是我的初心;在‘鸡毛蒜皮’中守护法治大道理,这是我不懈的追求。”老章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