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H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部署,H省组织国家级安全生产专家团队,对全省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工贸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2021年6月,H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监察组进驻A市,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监察。
基本情况如下:
A市矿产资源丰富,有非煤矿山31家,其中花岗石矿山12家,区域内花岗石储量超1.2亿立方米,位居全国前列。A市提出,要构建环境友好、节约高效、矿地和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但花岗石矿山中尚无一家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众晶矿业有限公司大洼花岗石矿越界侵占土地约7200平方米;石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寨子山冰花兰矿自2008年以来陆续设置3口取水井,在这期间既没有开展地下水水资源论证,也未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长期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矿山生产。
众晶矿业在设计排土场的西南面约150米处违规倾倒废石,压覆损毁植被面积达15000平方米,且形成高陡边坡。众晶矿业和石桥矿业水土保持方案均要求通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地表水并引流,保持排水沟畅通。但在监察中发现,众晶矿业排土场排洪沟和石桥矿业排土场导流渠均存在损毁淤堵,其中众晶矿业排土场整体已呈现出明显水力侵蚀痕迹,排土场下游不足1千米处为农田和村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等问题突出。
排查过程中发现,A市的31家非煤矿山均没有落实省、市关于“应排尽排、应统尽统”和“排查全覆盖、整治无遗漏”的相关要求。资料显示,A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整改清单》中仅有3家非煤矿山在列,常态化监管存在盲区。
大广山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3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镇属民营铁矿,开采深度为35米至负560米,该矿山水文地质条件属复杂类型,水患严重,曾发生过多起透水事故。尽管如此,企业并未对安全问题足够重视,甚至没有专门的探放水队伍,而是由外包施工队代替,且未按探放水设计方案进行作业。探放水设计方案要求,探水孔长度为60米,超前距离20米。现场实际探水孔长度30米,超前距离10米,缩减了一半。监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负470米中段水泵房、中央变电所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水门,中段内设置的防水门因轨道、风筒阻挡,企业人员多次尝试都未能将其关闭,防水门失去防水作用。
监察组在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发现,该矿山的最初设计是由省冶金设计院等3家设计单位分别完成的,企业从3家设计方案中选择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致使现场与3家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均存在差异,相关资料相互矛盾,可谓“三不靠”,严重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当监察人员提出“请介绍一下你们自行编制的《非煤矿山大检查方案》中组织机构、排查重点、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时,在场的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安全科科长面面相觑,无一人能回答出来,监察组又询问了矿山通风线路、防排水制度、避灾线路等问题,安全科科长的回答和企业提供的现状图不一致。
在水窝子矿业有限公司,监察组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询问发现,该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混乱,未专款专用。下井实地监察时监察组发现,在负350米避灾硐室,打开供水施救设备,无水流出;打开阀门,拿起压风自救面罩,气表无压力;拿起通信电话,无信号。“这‘三不通’的硐室能避难吗?”监察组人员质问。“这个硐室已经停用很长时间了,氧气不足,太危险了,我们还是赶快撤吧。”企业陪同人员边回答边向外走。
监察组发现,企业提供的井上井下对照图、避灾线路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都与现状图对应不上,作为第二安全出口的盲斜井不具备行人条件。“我们入井时途经培训室,但企业未进行任何入井安全培训;查阅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多日缺失,领导带班值班表上所列人员为安全科员工,有弄虚作假嫌疑;入罐前,无安全员检查入井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未清点入罐人数,且该罐笼竖井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在负430米中段工作面,作业人员无法提供作业班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乘坐斜井人车时,无安全员检查挂钩、防护链是否挂设完毕就发出提升信号。”
针对此次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监察组要求A市“把准脉,开准方”切实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为此,A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牵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