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上海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开展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
《方案》明确,要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河长名单及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在主要河湖的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据了解,河长制实施情况将纳入上海市政府目标管理。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将考核各区河长制推进工作,水务部门将把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合,环保部门将把河长制工作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合。最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失职失责者将被严肃问责。
在上海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河长名单中,上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上海市总河长,上海市副市长担任上海市副总河长,16个区的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各区的区委书记、区长、副区长担任。
具体到名单内的每个河湖,长江口(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等主要河道,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副市长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的各区由各区区长等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其他31个市管河湖,由河道流经各区的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对应河段的一级河长,河道流经的各街镇由各街镇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
“河长制其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上海市水务局白局长介绍,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河长制是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
白局长表示,上海河长制之所以能高效地推进,得益于对河湖“家底”的详尽掌握。“今年(2017年)上半年,市水务部门会同各区开展河湖数据调查复核工作,摸清全市河湖家底,形成‘一图一表一信息’全覆盖、无重复、无遗漏的河湖本底数据。”
除了河湖本底全覆盖,为了确保上海没有河湖“盲点”,上海以河湖本底为基础,所有河道和小微水体都落实了河长,做到了河湖河长全覆盖。此外,河湖整治与管理也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卫星遥感得到图片后叠加监测数据,水务部门运用技术手段结合现场排查复核,摸清上海黑臭河道分布情况,并将其全部列入河道整治计划。
同时,围绕“2017年底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的工作目标,上海对1864条段1756公里中小河道开展综合整治。截至2017年11月,完成河道整治1622公里,占总任务量的92%;根据当年10月的监测数据,水质达标比例为93%,中心城区水质已全面达标。此外,上海依托河长制开展了“三无”居家船舶专项整治和黄浦江上游浮吊整治,共清理整顿了314艘“三无”居家船舶和196艘浮吊船只,同步建立发现、预防和处置机制,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河道水环境和黄浦江上游水资源安全的城市顽症。
白局长介绍,各级河长是河湖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负责河道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其中,“管”就是要承担河道的管理责任,由承担间接责任转变为承担直接责任;“治”就是要协调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特别是污染源的整治,确保任务落实;“保(养)”就是要协调监督河道的清源疏浚、保洁、维修养护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9月7日,上海市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提前16个月完成了中央的部署要求。实施“河长制”后,目前上海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如何?白局长说,三个“全覆盖”便是成效之一。
“‘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河道、河湖河长制全覆盖’的年度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2020年底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8%,河湖水面率达10.1%’的中期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同时,2017年11月通过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将“河长制”的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超大城市“绣花式”的管理在水环境治理中有着进一步的体现和延伸。例如,建立入河排污口“身份证制度”,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覆盖开展实时监测,严控岸上污染源入河;出台小微水体管理指导意见,分类梳理制定小微水体“一篇一策”和“一点一策”,重点抓好环境卫生,改善水质;结合“美丽乡村”“美丽家园”和市政建设等,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和污水厂提标改造,同步推进“泥、水、气、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泥、臭气规范处置和雨污分流。
此外,水务部门还将完善调水方案,通过流域引江济太、区域引清调水和圩区引排结合,以及吴淞江工程建设等,让水“活起来”,持续改善水质;出台河道规划设计导则,加强河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管理,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双修”工程,提出建设生态之河、安全之河、都市之河、人文之河和创新之河;出台河道命名管理办法,规范上海河道命名,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